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新教会教义纲要 #27

BE27.将两种立场

BE27.将两种立场一比较,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。不过,以免真的如此,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——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“律法的行为”,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“圣灵的行为”。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“因信所结的果子”,可参阅前文n.11(h,l),n.13(a,i,l),n.15(l)。因此,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,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,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:后者的行为出于人、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,前者的行为出于人、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;于是,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,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,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。之所以这样说,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,他无法不知道,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,知性上就能知道。尽管如此,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,以及与肉体的较量,请参阅n.13(d,p,f,f,h,k);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,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,这些事就无法达成;于是得知,实际上仍是一致的。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49

Faith49.在圣

(七)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非利士人来代表

Faith49.在圣言中,所有民族和人民的名字,以及人名和地名,都表示教会事物。教会本身由“以色列”和“犹大”来表示,因为教会建在他们当中;各种宗教观由他们周围的民族和人民来表示,与教会一致的宗教观由良善的民族来表示,与教会不一致的宗教观由邪恶的民族来表示。随着时间推移,每个教会都会堕入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:一种是对教会良善的玷污,一种是对教会真理的歪曲。对教会良善的玷污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,对教会真理的歪曲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。在圣言中,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的宗教形式由“巴比伦”来表示,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宗教形式由“非利士”来表示。人人都知道谁属于巴比伦,却不知道谁属于非利士。属于非利士的,是那些处于信,未处于仁的人。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42

Faith42.这位

Faith42.这位天使说,他与那位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的对话如下:

“朋友,你是谁?”

“我是一名新教基督徒。”

“你的教义和你从中所形成的宗教是什么?”

“它就是信。”

“你的信是什么?”

“我的信是:父神差祂的儿子为人类作出补偿,那些相信这一点的人得救了。”

“关于得救,你还知道些什么?”

“唯信得救。”

“关于救赎,你都知道些什么?”

“救赎通过十字架受难实现了,圣子的功德通过这信被归算给人。”

“关于重生,你都知道些什么?”

“重生通过信实现。”

“关于悔改和罪得赦免,你都知道些什么?”

“它们通过这信实现。”

“请告诉我你对爱和仁都知道些什么。”

“它们就是这信。”

“请告诉我你对善行都知道些什么。”

“它们就是这信。”

“请告诉我你对圣言中的一切诫命是怎么想的?”

“它们都在这信里面。”

“所以你什么都没做?”

“我应该做什么呢?我凭自己无法行出真正为良善的任何善事。”

“你能凭自己拥有信吗?”

“我不能。”

“那么你怎么可能拥有信呢?”

“我不探讨这个问题;我只需要有信。”

最后天使说:“关于救恩,你肯定知道得多一些。”他回答说:“既然救恩唯独通过这信得来,我还有什么需要知道的呢?”但这时天使说:“你的回答就像一个只吹一个音符的吹笛人。除了信,我什么都没听见。如果这就是你所知道的一切,那么你什么都不知道。去看看你的同伴吧。”于是他离开,在寸草不生的荒漠之地找到他的同伴。他问为什么会是这样,得到的答复是:因为他们里面没有一丝教会之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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